
編者按:
日前出版的《國企》雜志刊發了陜西環保集團黨委副書記、董事、總經理宋世杰同志文章《中央八項規定是國企改革發展的“護身符”》。現刊載如下,以饗讀者。
(《國企》雜志5月刊)
中央八項規定是國企改革發展的“護身符”
文/宋世杰
深入貫徹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學習教育是今年黨建工作的重點任務。近期,各地國企都在扎實開展深入貫徹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學習教育活動。中央八項規定宣示了中國共產黨刀刃向內的決心和自我革命的勇氣,通過一系列具體的措施和要求,對中國的政治生態產生了積極而深遠的影響。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,不僅是對全體黨員干部的政治要求和行為約束,而且是推動國有企業健康發展的強大助力和關鍵抓手。
中央八項規定是政商關系的清新劑。政商關系是政治生態的“晴雨表”,中央八項規定為構建親清政商關系注入了清新空氣。習近平總書記強調:“推進形成親清統一的新型政商關系。”政商關系“親而不清”就會稱兄道弟、勾肩搭背、推杯換盞;“清而不親”就會老死不相往來、隔岸觀火、袖手旁觀。這些不正之風不僅損害了政府形象、增加了企業負擔,而且可能導致企業信奉“關系至上”,形成短期行為,背離長期主義。“親”則兩悅,“清”則相安。政府部門為企業服務時不再受人情世故的干擾,能夠更加專注于幫助企業解決實際困難;企業無須因應酬公職人員而耗費大量精力和資源,可以凝心聚力投入生產經營。
中央八項規定是營商環境的防火墻。良好的營商環境是企業生存發展的基礎。八項規定有效防范了各種可能損害營商環境的風險。一方面,中央八項規定通過嚴格限制公職人員的履職行為,從源頭上遏制腐敗現象的滋生,防止權力尋租、官商勾結,為企業創造了平等有序的營商環境;另一方面,中央八項規定禁止任何形式的暗箱操作和利益輸送,避免個別企業通過違規手段獲取不正當利益,有利于規范公平競爭的市場秩序,維護公開透明的市場環境,保障依規守法誠信企業的合法權益。
中央八項規定是合規管理的推進器。合規管理是企業可持續發展的重要保障。中央八項規定為國有企業合規管理提供了明確的方向和嚴格的標準。近年來政治巡視、審計監督、國資監管發現部分國有企業不同程度存在一些問題,根源是政治站位不高、紀律要求不嚴、工作作風不實,導致壓力傳導不到位、決策部署不徹底、經營績效不明顯。國有企業要全面對標中央八項規定及其實施細則,立改廢釋并舉,健全合規制度,完善運行機制,培育合規文化,強化監督問責,切實有效防控合規風險,不斷提高依法合規經營管理水平。
中央八項規定是無效社交的擋箭牌。社會交往是人際活動的重要方式,但社會交往的功利化、庸俗化、商業化現象,特別是商務往來中的各種應酬、宴請、接待不僅浪費了時間和精力,而且給企業造成不良影響。中央八項規定嚴禁公款吃喝、高檔消費等行為,為企業排除了無效社交的干擾,讓管理者能夠更加專注于戰略規劃、市場拓展、技術研發、內控管理等關鍵環節,更加致力于提高企業的經營效益和核心競爭力。同時,企業管理者能夠從“人情圍獵”中解脫出來,在工作之余從事積極健康的活動,陪伴家人,享受親情。
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,不僅體現在黨員干部作風的明顯改善上,而且體現在黨的形象和公信力的提升、政治生態的凈化以及推動全面從嚴治黨向縱深發展。我們將以此為契機,凝心聚力,久久為功,持續推動作風建設常態化長效化,在推進中國式現代化中提振精氣神、淬煉好作風、展現新擔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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